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综合判例

旗下栏目: 刑事判例案例 民事判例案例 行政判例案例 知识产权判决书 综合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

谭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21
摘要: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鄂利川民初字第02862号 原告谭某,农民。 被告张某,农民。 本院在审理原告谭某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谭某于2015年10月1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谭某申请撤回起诉,其意思表示真实,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鄂利川民初字第02862号

原告谭某,农民。

被告张某,农民。

本院在审理原告谭某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谭某于2015年10月1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谭某申请撤回起诉,其意思表示真实,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谭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0元,依法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谭某承担。

审判员  殷良平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