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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梁某甲盗伐林木一审刑事裁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5
摘要:第四条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许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渺� 保远廖迨⒎矫谆蛐碛资饕磺е炼е晡鸬悖坏练チ帜尽笆克潮忝煨 保砸话僦炼倭⒎矫谆蛐碛资魑迩е烈煌蛑

第四条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许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渺小”,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许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顺便渺小”,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许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第十七条第一款本解释规则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