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200元(收款单位:崇左市财政局,账号:20×××1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崇左分行营业室)。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央求的,按被动撤回上诉解决。 审讯员 陆地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书记员黄冬丽 附:相干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依照商定片面实行自己的工作。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工作或许实行合同工作不合乎商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实行、采取弥补措施或许抵偿损失等守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能商定一方守约时应当依坚守约情况向对方支付必定数额的守约金,也可能商定因守约发生的损失抵偿额的计算方法。 商定的守约金低于形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能申请人民法院或许仲裁机构予以添加;商定的守约金过火高于形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能申请人民法院或许仲裁机构予以适当放大。 当事人就迟延实行商定守约金的,守约方支付守约金后,还应当实行债务。 第一百五十九条买受人应当依照商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商定或许商定不明白的,实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则。 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依照商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商定或许商定不明白,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则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许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法学,无合理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许未经法庭容许中途退庭的,可能列席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