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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小柳与黄彪、中国太平洋财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核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变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海舟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3
摘要: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被告黄彪为皖NKXXXX车向被告太平洋财保肇庆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本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被告黄彪为皖NKXXXX车向被告太平洋财保肇庆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本起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故被告太平洋财保肇庆支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由被告黄彪与阮云宏按责任比例分摊。被告太平洋财保肇庆支公司书面辩称,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被告黄彪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同时规定,保险公司赔偿后,在赔偿范围内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故对保险公司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观点本院不予支持。保险合同约定,诉讼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三、本起交通事故原告各项损失为:1、医疗费63340.49元。2、护理费。原告住院21天。本院依据2013年安徽省居民服务业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原告的护理费。21天×78.20元/天=1642.20元。3、误工费。原告住院21天,医嘱休息二个月,误工时间计81天。本院依据居民服务业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原告的误工费。81天×78.20元/天=6334.20元。4、住院伙食补助费21天×20元/天=420元。5、营养费本院酌定420元。6、残疾赔偿金。原告主张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因原告系农村居民,原告提供的证据只有工资表,不足以证明原告在城镇居住和工作满一年,故本院对原告要求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不予支持。原告经鉴定为九级伤残,残疾赔偿金20年×7161元/年×20%=28644元。7、精神抚慰金原告主张14000元,本院予以支持。8、交通费本院酌定800元。9、鉴定费1400元。10、二次手术费8000元。以上费用合计人民币125000.89元。其中医疗等费用为72180.49元;伤残等费用为52820.40元。因医疗等费用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超出部分由被告黄彪与阮云宏按责任比例分摊。被告黄彪承担责任为(72180.49元-10000元)×70%=43526.34元。阮云宏承担责任为((72180.49元-10000元)×30%=18654.15元。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为10000元+52820.40元=62820.40元。事故发生后,被告黄彪支付原告赔偿款13000元,应在其承担责任中扣除,余款30526.34元。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黄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汤小柳人民币30526.34元。

二、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汤小柳人民币62820.40元。

三、驳回原告汤小柳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36元(原告汤小柳预交),由原告汤小柳负担1589元,被告黄彪负担94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杜林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王婧

附:本案适用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责任编辑: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