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凤民一初字第00996号 原告:鲁中美,女,1975年8月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 被告:陈海峰,男,1972年11月出生,汉族,工人,住安徽省凤台县。 被告:葛岩,男,1973年7月出生,汉族,公务员,住安徽省凤台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鲁中美诉被告陈海峰、葛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发现该案被告陈海峰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普通程序审理。 代理审判员 胡 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鹿妤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