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3)未执字第01190-3号 申请执行人佟苏华,女,1954年5月12日出生,满族。 被执行人西安动画职业培训学院。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佟苏华与被执行人西安动画职业培训学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佟苏华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未民二初字第00614号民事调解,于2013年6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36347.5元。执行中,本院已将该案款执行回,并向申请执行人发还,申请执行人同意案件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3)未民二初字第00614号民事调解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 李国强 执行员 张春宁 执行员 龚四华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