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自己家的奶牛场围墙莫名其妙的被推翻,导致4头奶牛丢失损失6万余元,两个行政执法机关却拒绝赔偿,农民无奈将他们告上了法庭。2月20日上午,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行政诉讼案,并对庭审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 2013年9月5日20时,河南省辉县市孟庄镇涧头村村民郭名军与家人一起外出送牛奶,回家后发现自己家的奶牛场围墙被推翻,里面的4头奶牛也不翼而飞,遂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了案。经调查,当天晚上19时时左右,辉县市国土资源局、辉县市规划局组成的国土规划执法大队以违法占地为由推翻了郭名军家的奶牛场围墙。 原告诉称,辉县市国土资源局、辉县市规划局在拆除自己的奶牛场围墙前并未给其下达任何书面通知;在行政执法时,原告及其家人均不在场,二被告的执法人员也未出示执法证件和强制执行的书面决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二被告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原告的奶牛场围墙推翻,其行为已构成违法,且构成了对原告的侵权,故向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二被告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并承担诉讼费用。 辉县市国土资源局辩称,原告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搭建围墙用于养牛,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属违法建筑,其所诉权益违法,法院应当驳回其起诉;原告在规划主管部门下达《责令停止违法 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等行政文书后,既未停止建设,也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答辩人和辉县市规划局联合执法大队对其奶牛场围墙进行了制止拆除,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其起诉。 辉县市规划局辩称,原告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搭建围墙用于养牛,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属违法建筑,其所诉权益违法,法院应当驳回其起诉;原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答辩人对其奶牛厂围墙拆除的具体行政行为,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其起诉。 经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案由获嘉县人民法院管辖。该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