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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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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与登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车辆转移登记一审行政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6
摘要: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吴 蓉

代理审判员  李兴锋

人民陪审员  韩彦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顾瑞玲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