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孙运明与安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驳回申诉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5
摘要: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豫法行申字第00254号 孙运明: 你因诉安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安行终字第28号行政判决,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经审查认为:安阳县公安局认定你在信访过程中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扰乱单位工作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豫法行申字第00254号

孙运明:

你因诉安阳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安行终字第28号行政判决,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经审查认为:安阳县公安局认定你在信访过程中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扰乱单位工作秩序的事实清楚,据此对你进行处罚适用法律正确。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请服判息诉。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