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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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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马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诉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确认二审判决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7
摘要:综上,上诉人马池煤矿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被上诉人市人社局所作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依法应予维持。依照修改前的《中华人民

综上,上诉人马池煤矿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被上诉人市人社局所作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依法应予维持。依照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二审诉讼费各50元,均由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马池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孙学勇

审 判 员  魏丽平

代理审判员  程雪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周 冉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