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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张团章与宜阳县民政局因行政不作为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8
摘要: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洛行辖字第182号 张团章诉宜阳县民政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宜阳县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宜阳县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洛行辖字第182号

张团章诉宜阳县民政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宜阳县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宜阳县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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