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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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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含金村第一村民小组等十七名村民小组与重庆市九龙坡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行政征用二审行政裁定书(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7
摘要:综上所述,十七名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其裁定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十七名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其裁定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曾 平

审 判 员  封 莎

代理审判员  何小莉

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书 记 员  唐 吉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