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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对令政策、陈川平、孙鸿志提起公诉

来源:新华网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18
摘要:检察机关对令政策、陈川平、孙鸿志提起公诉
  最高检18日消息,近日,江苏省、山东省检察机关依法对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涉嫌受贿案,中共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鸿志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令政策利用担任山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共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川平利用担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陈川平在担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兼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鸿志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鸿志利用担任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局长、中共松原市委副书记、松原市人民政府市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司司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孙鸿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孙鸿志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以上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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