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付建国) 无业女子因做生意而欠下数十万元的外债,后因债权人追债而无法正常生活。为快速偿还债务,解决当前燃眉之急,她便绞尽脑汁想出了假装能人的办法,以可为退伍兵安置工作为幌子,骗取他人钱财。2016年9月7日,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钱财还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被告人高娟系大庆一无正当职业人员,原靠经营小本生意来维护生活,但后因经营不善,不仅血本无归, 还欠了他人债务高达40万元。 欠债的日子不好过,尤其是债权人天天上门逼债,更让其痛苦不已。为偿还所欠下的巨额债务,被告人高娟便假装能人,从2013年12月25日起开始向好友纪兰等人扩散,自称自己认识市民政局的人,可疏通关系为转业军人安置工作,且可安置到市城管局工作。由于系多年的好友关系,被告人高娟很快骗取了纪兰的信任。 半年后,纪兰的好友赵芬向其倾诉,称自己亲外甥姜亮系一名退伍人员,自退伍后一直未能得到安置,现特别想找一份正式工作。见好友遇到困难,纪兰便当即告知,说自己有认识的人,可以搭桥牵线帮联系安置工作。见有机会安置,且可安置为市城管局的正式人员,于是双方很快就有了默契。 经沟通后,被告人高娟承诺可帮助被害人姜亮安置工作,并且保证能安置成功,但事先需要26万元的疏通费。 为快速办理工作,被害人姜亮的父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向纪兰汇款26万元,并从中取出20万元交给高娟。 被告人高娟在收到20万人民币后,并未帮助姜亮安置工作,而是将上述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并且与尤丽(另案处理)串通,由尤丽冒充民政局办事人员与纪兰通话,骗取纪兰信任。 后因感觉办理工作无望,纪兰便多次向高娟索要办事款,被告人高娟返还4万元。 后因被害人姜亮于2015年5月26日报案而案发。案发后,高娟的姐姐代其将剩余16万元办事款全部返还给被害人姜亮,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为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其亲属代为退赔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缓刑的判决。(文中人名全为化名) 法官说法:借钱还钱,天经地义,但是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非法钱财来偿还债务,否则债务不仅没有还上,而且还会使自己越陷越深,更有甚者还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本案被告人高娟之所以走上犯罪,就是因为其所还债务的钱财是通过诈骗而来的,最终结果是,其不仅没有从中获得一分利益,没有还上债务,还在赃款返还给被害人的情况下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50000元,可以说偷鸡不成蚀把米。因此,要树立正确的还贷观念,要用合法的财产来还钱。 对于被害人姜亮来说,要树立起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警惕性。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可以简要概括为“凡进必考”,即凡是进入公务员队伍就要通过考试,该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推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面旗帜。由此可知,要想进入公务员队伍,则要经过公务员考试。而城管局,作为国家的一个行政机关,进入该局工作并有行政编制,则必然也得经过考试。因此,被告人说自己有能力为退伍兵安置到市城管局工作,且为正规编制,是不可能实现的,也是很容易被识别出来的。而正因为被害人缺乏这方面的社会知识,才给被告人骗取钱财的机会。能就业,有个正式工作,固然是好的,但是要有正确的就业观念,不能光听工作介绍人一面之词,还需要理性思考和实地考查介绍人的实际能力与可行性,否则极易吃亏上当受骗。因此,要树立起正确的就业理念,尽可能靠自己的努力来谋求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实现人生的社会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