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朔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了一起妨害公务的案件,被告人吴某酒后撒泼闹事,还将前来执勤的民警打伤。吴某为其一时的冲动付出了代价,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26日晚23时许,被告人吴某同其家人喝酒后到朔城区芭缇雅KTV消费娱乐。吴某因不满该娱乐场所的服务,与服务人员产生纠纷进而发生肢体冲突,该KTV工作人员随即报警。朔州市公安局北城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后到达现场出警,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传唤,在此过程中,吴某在明知是警察正常出警的情况下,拒不配合接受调查,并突然冲出来朝民警左耳朵打了一拳,导致民警的正常执法被严重阻碍。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吴某以暴力袭击人民警察,阻碍其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定被告人吴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