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决书

李某某诈骗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7
摘要:5、证人郭某某证言证实我与小刘是三四年前在飞龙车站说话认识的。2013年11月份某日,小刘给我打电话说别人给她介绍个对象,让我帮她看看,同她来的还有她哥哥。过了几天,她说和某某的男的结婚咧,让我过去送送她,

5、证人郭某某证言证实我与小刘是三四年前在飞龙车站说话认识的。2013年11月份某日,小刘给我打电话说别人给她介绍个对象,让我帮她看看,同她来的还有她哥哥。过了几天,她说和某某的男的结婚咧,让我过去送送她,他哥也去了,在某某吃完饭我就回来了。小刘是否单身我不知道。

6、证人安某某证言证实2013年农历十月份,我在公交车上认识了一个叫红的女人,她说有一媒茬问我能不能找个人家。后来我在郎中某己村做木工时跟工友说起此事,村里一叫盼花的女人找我让我将这个女的介绍给她哥李某甲。后来我与红联系后李某甲与那个女的见了面。李某甲相中了那个女的,当天红提出若李某甲相中了就让李某甲给那个女的买件衣服,李某甲和那个女的转了转,也没买衣服就给了那个女的一千六百某钱让她自己买。三天后,红给李某甲打电话让他到某甲县马庄桥去见女方的家属,我们先到马庄桥见到红,她领着我们去了那个女的家。到后那女的说那是她女儿家,她哥嫂也在家。红提出如果双方都同意就赶紧将婚事办了,毕竟不是年轻人了,不用谈恋爱什么的,李某甲就同意了。那女的说她因孩子结婚等家事欠外债一万六千某,如果与李某甲成了,李某甲得帮她将欠债还了。李某甲当天就给了她八千某,剩余的八千说是结婚后慢慢还,饭后我们回家了。隔了一天,李某甲租了两辆车在第一次与那女人见面的地方接了她与她哥嫂及红,到某某吃了酒席我就回家了。李某甲结婚后几天,盼花找我说那女的说是回家拿户口本准备办结婚手续没回来说是外出打工了。李某甲给红五百某媒人费。

7、辨认笔录及模板证实经巩某某、刘某某辨认,李某某即为参与诈骗女子大某。

另有:搜查笔录,扣押、发还清单,无前科证明,退赃证明及谅解书,案发及到案经过,户籍证明等证据。

以上证据均经当庭举证、质证,控辩双方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采信。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以结婚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某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积极退出赃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根据本案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单处罚金人民币五千某。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  戴文顺

审判员  翟国玺

审判员  后利珍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国平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