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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带聋哑团伙偷遍全国 强奸成员逼其行窃(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8
摘要:为了控制团伙成员,成员所有的身份证明、钱物都要扣押在顾丽处,防止警方查明身份,同时不允许团伙成员有手机,防止向家人发信息“泄密”。同时,每天团伙成员作案前不能携带现金,偷来的钱要全部上交,由张强负责

为了控制团伙成员,成员所有的身份证明、钱物都要扣押在顾丽处,防止警方查明身份,同时不允许团伙成员有手机,防止向家人发信息“泄密”。同时,每天团伙成员作案前不能携带现金,偷来的钱要全部上交,由张强负责收款。每到一个地方,团伙成员都要固定作案3个月,每人每天有盗窃2000~3000元的任务,之后与顾丽等人4:6分成。

为了达到克扣成员的目的,顾丽和张强还制定出一系列赏罚分明的“规章制度”。在9个人中选出一个“小组长”负责管理,每周都要轮流值日,做得不好要罚款。比如房间不干净罚款当日值班人员200元,内务不合格罚款500元,在出租房内打闹要罚款1000元,相互之间闹矛盾罚款2000元等,其实他们就是用这种方法变相将团伙成员偷来的钱占为己有,供他们挥霍。

在教授团伙成员盗窃时,每天都要开“总结会”,谁偷的多,偷的顺,要总结经验。骨干成员还要将偷窃过程尽量拍成图片进行讲解。为了达到“恩威并施”,团伙中有人过生日,顾丽还安排大家到娱乐场所庆祝。

刘俊发说,这些团伙为了达到控制成员的目的,手段非常残忍,“成员见到警察不害怕,一提到顾丽却异常紧张。”他们怕出去后,顾丽等人会杀了他们。

目前,该团伙在长春盗窃案值初步统计达到10多万元,此案仍在进一步深挖中。同时,该团伙还交代在长沙、咸阳等多地作案的犯罪事实。(文中人物除办案民警外,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