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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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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庆平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一审刑事中止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2
摘要:(2014)社刑初字第00101-1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周庆平,女,45岁。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14年2月21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社旗县人民检察院以社检刑诉(2014)3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庆平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5月22日向

(2014)社刑初字第00101-1号

公诉机关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周庆平,女,45岁。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14年2月21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社旗县人民检察院以社检刑诉(2014)3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庆平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5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其他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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