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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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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静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裁定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5
摘要: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准许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郭静撤回上诉。

二、驳回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瑜剑的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