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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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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杀人案一当事人无罪释放 申请赔偿294万(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陈睿哲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17
摘要:曾爱云:是的,我拒绝了,那是今年8月初的事情。因为机械设计属于工科,工科学习重视基础,但以前的知识对我来说全部荒废了,现在再去学习肯定会很吃力。再说,我已经快40岁了,这个年龄读完研再出去工作也不现实。

曾爱云:是的,我拒绝了,那是今年8月初的事情。因为机械设计属于工科,工科学习重视基础,但以前的知识对我来说全部荒废了,现在再去学习肯定会很吃力。再说,我已经快40岁了,这个年龄读完研再出去工作也不现实。

北青报:出狱后你跟当时案件中的李霞联系过吗?

曾爱云:打过两三次电话。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早就物是人非了。她也受了很大委屈,当年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俩才认识十多天,不到20天时间,媒体报道的时候冠的都是“情杀案”的名字,很荒唐。我们通电话的时候,对当时的事情都不愿意过多地提起,互相发发牢骚、问问她现在过得还可以吗,这些就足够了,我不愿意过多地打扰她现在的生活。

北青报:对未来有什么打算?

曾爱云:我想工作,但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感到很迷茫。以前读的专业都荒废了。看到周围同学都发展那么好,我会觉得很失落。如果有一个工作提供给我,只要不是那种需要高难度技术的,我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好。

责任编辑:陈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