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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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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7
摘要:二、追缴被告人邱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五百六十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石狮市公安局的假冒NIKE注册商标的足球球衣二千六百件、足球球裤一千四百件,假冒ADIDAS注册商标的足球球衣一千二百件、足球球裤一千件

二、追缴被告人邱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五百六十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石狮市公安局的假冒NIKE注册商标的足球球衣二千六百件、足球球裤一千四百件,假冒ADIDAS注册商标的足球球衣一千二百件、足球球裤一千件,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王顺玲

代理审判员  吴斌斌

人民陪审员  康珍珍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曾华彪

附本案适用法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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