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曹雅静) 9月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会见了泰国立法议会法律、司法程序和警察事务委员会主席,海军上将西塔瓦·翁素万一行。 沈德咏对西塔瓦·翁素万来访表示欢迎。他说,中泰是友好邻邦,两国人民有着深厚友谊。两国高层往来密切,双方在人文、教育、执法安全、防务等领域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在司法领域,两国法院也有着良好的交流与合作,高层往来频繁,两国签订的刑事、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效果良好。 应西塔瓦·翁素万要求,沈德咏介绍了我国在反腐和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举措和经验,并简要介绍了人民法院在反腐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他说,人民法院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贪腐案件严格依法进行审判。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等广受关注的案件由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审判,在中国的反腐历史、司法历史上都具有重大的标志性意义。中国的军事法院还依法对前军委副主席郭伯雄进行审判。与此同时,人民法院还严格依法对其他大大小小的、形形色色的贪腐犯罪案件进行审判。上述所有案件都通过法庭录音录像等全程记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外,所有的贪腐案件都邀请被告人亲属、新闻媒体记者以及当地群众参加了庭审旁听,审判过程依法公开。对上述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审判,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依法反腐的坚定决心,同时也向国内民众和国际社会表明了依法治国、依法反腐的坚定立场:中国对腐败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他权力多大、地位多高、影响多大,只要触犯法律,一律依法进行查处,“老虎、苍蝇一起打”,决不手软,决不法外留情。 沈德咏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是空前的,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决拥护。反腐倡廉建设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其中,对腐败案件进行依法查处、审判是“治标”手段;而加强对广大党员、广大干部的教育、监督,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完善严密的法律制度等则是“治本”之策。他表示,我们一方面要从严打击腐败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腐败犯罪的成本,任何人如果违法犯罪都要付出巨大的、沉重的代价,从而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氛围。他表示,从执政党和国家层面来说,防范、惩治腐败一方面要依据党章党纪,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反腐,严格织密法网。 西塔瓦·翁素万感谢沈德咏的会见。他表示,中泰两国在促进国家廉政、严厉惩治腐败等方面有着共同的目标。希望中泰两国能进一步加强司法交流与合作。 双方还就其他共同感兴趣的话题进行了交流。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