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使用POS机收款,无缘无故多进账14万余元,原来是POS机支付结算系统故障,而店家竟然想把这笔钱占为己有。近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判决店家李某返还不当得利款。 李某在国银信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信投公司)申领使用了POS机。2014年10月24日,李某的账户通过POS机本应进账71718元,因POS机系统出现故障,银行向李某的账户支付71718元后,又连续错误向其支付了2笔相同的款项,导致被告李某获得不当利益147437.6元。事情发生后,李某经国银信投公司多次催讨,返还了54500元,余款拒不返还,还玩起了失踪,国银信投公司不得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李某因POS机的失误获得利益,而该利益没有法律依据,故李某取得的不当得利款92937.60元应予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