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检查、询问售楼人员后确认,良誉公司广告宣传“你送影票,我送私家影院,没办法我是维拉”,其中“私家影院”就是指其所售房屋的地下室。其宣传向消费者传达出了买房送地下室的信息,但良誉公司在实际销售中出尔反尔,宣传赠送的地下室仍按面积收取房款。 良誉公司广告宣称的“更联袂多所世界名校供孩子享有优质师资”,实际上只是为业主提供世界名校的相关信息,其既没有同相关世界名校建立相关合作关系,也没有联合相关世界名校在该房地产项目中设立学校。 其宣称的“拥有占地数十公顷草坪及水域”,是指该地产项目周边已存在的自然环境及政府公共实施,良誉公司并没有建设数十公顷草坪及水域,故上述宣传与实际不符。 2015年5月27日,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向良誉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良誉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良誉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2万元。 背景资料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北京世茂维拉项目由北京良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持有世茂维拉项目50%的股权。 该公司于2006年在香港上市,集团的业务重点为在中国大陆经济发达或极具发展潜力的城市,发展大型及高素质的综合房地产项目,包括住宅、酒店、零售及物业,在中国正在开发的项目逾50个,分布在几十个大中城市。 该集团在北京开发了5个地产项目,有北京长阳住宅项目、世茂维拉项目、世茂宫园项目、世茂萨拉曼卡项目和北京通州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