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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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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签好去非洲优厚翻译合同 担心埃博拉想反悔被诉(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刘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30
摘要:世卫组织17日在日内瓦宣布塞拉利昂今年1月“复燃”的小规模埃博拉疫情结束时也强调,塞拉利昂、利比里亚与几内亚仍然存在疫情反复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由部分康复者体内的残余病毒导致,西非三国仍需保持高度警惕以

世卫组织17日在日内瓦宣布塞拉利昂今年1月“复燃”的小规模埃博拉疫情结束时也强调,塞拉利昂、利比里亚与几内亚仍然存在疫情反复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由部分康复者体内的残余病毒导致,西非三国仍需保持高度警惕以随时应对。综合

法院

“双方均不具有过错,各承担一半损失”

玄武法院审理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与合同有重大关联的客观事实发生重大变化而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者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会显失公平,因此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原则。司法解释之所以如此规定,旨在平衡由于社会的异常变动所引起的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失衡,即在法律的框架下,由双方当事人来分担由于异常损害所造成的风险,以实现法律的公平原则。

从官方相关通知来看,2014年3月,西非地区暴发大规模的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但截至2014年8月14日,安哥拉尚未发现埃博拉病毒感染病例。尽管如此,李可作为一般自然人,无法预见到该病毒的发展趋势,后埃博拉病毒一直持续并扩大,世界卫生组织及中国政府均发布了紧急通知,这种情况属于双方当事人均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该种情形构成法律上的“情势变更”,双方均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李可作为被雇佣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是获得劳动报酬,而前提条件就是保证自身的人身安全。在此情况下,李可担心埃博拉病毒可能蔓延到安哥拉进而可能造成人身损害,故而决定解除合同,符合情理,再要求李可履行合同显然有失公平。因此,法院认为朱先生的损失系因情势变更造成合同解除所致,双方对此均不具有过错,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酌定原被告双方对损失各承担50%的责任,根据现有证据,朱先生可证明的损失为45000元,遂判决李可赔偿朱先生22500元,双方合同解除。(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