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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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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天旺、朱运与杨钦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1
摘要: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3)鲁民初字第1557号 原告乔天旺、朱运与被告杨钦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诉讼费1415元,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3)鲁民初字第1557号

原告乔天旺、朱运与被告杨钦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诉讼费1415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审 判 长  李国亮

人民陪审员  王中营

人民陪审员  王明阳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

书 记 员  李川川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