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2014年闹过很大矛盾,被告不太顾家,和其他人有过交往,影响夫妻感情,曾经写过保证认过错。出示被告给原告出具的保证书一份。被告给李强的保证书一份、借条一份,证明因为李强,影响夫妻感情,女方作出保证。 ?被告质证。 :第一份保证书是我写的。第二个保证书和借条不知道。我不认识借条和第二个保证书上的李强。 ?原告,被告的质证有啥要说的。 :第二个保证书和借条是在被告兜里翻出来的。 ?原告还有无其他证据。 :没有了。 ?原告,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2006年冬季结婚,2007年3月份补的结婚证。经人介绍认识几个月结婚的。 ?被告,是否属实。 :对。 ?被告,你认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我们感情还可以,都是因为原告母亲的原因,存款折都是原告母亲保存。原告母亲不让被告出外打工,让在家看麻将机,输了钱就责怪被告。原告打我我才离家的,我离家是回娘家的。 ?原告,是否属实。 :我不在家上班,去年被告在新乡上班几个月不回家一回。 ?被告,是否属实。 :我在店里住的。 ?原告,如果离婚对婚生子女的扶养怎么看待。 :现在两个孩子都由原告抚养。因为被告没有固定的住所,被告可以随时来探望。 ?被告意见。 :我要抚养两个孩子,原告最少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 ?原告,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两个孩子不能都抚养,你要求哪个。 :我要男孩。 ?被告。 :我也要男孩。 ?如果一方抚养一个的话,是否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原告:可以不要求。 被告:可以不要求。 ?被告有无证据。 :没有。 法庭调查结束。 最后陈述。 ?原告最后陈述。 :支持原告诉求。 ?被告最后陈述。 :不同意离婚。 法庭调解。 ?原被告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坚决离婚,两个小孩都要抚养。 被告:不同意离婚。 原被告意见分歧较大,法庭调解无效,宣布休庭。 审判员李爱芹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