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李占成与李旭东、李润厚房屋侵权纠纷撤诉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9
摘要: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陕民初字第989号 原告李占成,男,汉族,农民,住河南省陕县。 被告李旭东,男,汉族,农民,住河南省陕县。 被告李润厚,男,汉族,农民,住河南省陕县。 本院受理:原告李占成与被告李旭东、李润厚房屋侵权纠纷一案,原告李占成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陕民初字第989号

原告李占成,男,汉族,农民,住河南省陕县。

被告李旭东,男,汉族,农民,住河南省陕县。

被告李润厚,男,汉族,农民,住河南省陕县。

本院受理:原告李占成与被告李旭东、李润厚房屋侵权纠纷一案,原告李占成于2015年7月21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经本院审查认为:原告李占成的撤诉申请,系其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李占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张 斌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