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安阳县紫金观管理委员会与冯春亮、南乐开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0
摘要:期满不上诉或上诉二审裁判后判决生效,双方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否则,本院将依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执行,当事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逾期不申请

期满不上诉或上诉二审裁判后判决生效,双方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否则,本院将依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执行,当事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逾期不申请,本院将视为放弃权利。

审 判 长  赵向明

人民陪审员  关志广

人民陪审员  李国红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谢小慧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