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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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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3
摘要: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五份,并不迟于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足额直接交纳上诉费3300元(或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户名:商丘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原银行商丘慧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五份,并不迟于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足额直接交纳上诉费3300元(或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户名:商丘市财政局,开户行:中原银行商丘慧商支行,帐号800001607911011),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按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王洪林

审 判 员  梁兴福

人民陪审员  崔景超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陈国强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