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熊淅勇、黄惠诉淅川县永益化冶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淅川县蜜源蜂产品专业合作社、淅川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民事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2
摘要: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淅香民初字第54-1号 原告:熊淅勇,男,汉族。 原告:黄惠,女,汉族。 被告:淅川县永益化冶有限公司。 地址:毛堂白树村。 法定代表人:李教育。 第三人:淅川县蜜源蜂产品专业合作社。 地址:淅川县南阳路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