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事判决书

旗下栏目: 民事判决书

邓州市翰林实验学校与南阳市盛华建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5
摘要: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王 嗅

审 判 员 杨 霞

人民陪审员 谷 川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