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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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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付某某诉被告秦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3
摘要:被告秦某某,男,1977年12月12日出生。 本院在审理原告付某某诉被告秦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3年8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付某某自愿撤回起诉,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被告某某,男,1977年12月12日出生。

本院在审理原告某某被告秦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3年8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付某某自愿撤回起诉,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付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付某某负担。

代理审判员  郝红吉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书 记 员  李 超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