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8日,民权浩天公司与北京鸟人艺术公司签订了《音像著作权合同》及《合同附件》,约定北京鸟人艺术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所有音乐电视作品(MV/MTV)河南省地区的放映权的维权权利授权给民权浩天公司;北京鸟人艺术公司不得自行行使或委托第三人代其行使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由民权浩天公司行使的权利;民权浩天公司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使用北京鸟人艺术公司授权的音像制品以自己的名义对没有向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缴纳版权费的场所维权所带来的一切受益均归民权浩天公司享有;合同中的放映权只限于以卡拉OK形式的经营场所的放映权;合同有效期一年。 2014年10月27日,民权浩天公司向河南省民权县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2014年11月10日,该公证处工作人员随同民权浩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秀山来到位于汤阴县107国道汽车站对面“金碧辉煌KTV”,以消费者的身份进入该KTV二楼821房间。在检查录像机中的内存为空白后,刘秀山在该房间内歌曲点播机上依次点播了上述131首歌曲。阿耀功对上述歌曲的播放画面进行了全程录像。消费结束后,刘秀山获得印有“汤阴县金碧辉煌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一张(发票号码11511827)与印有“金碧辉煌KTV消费清单”字样的消费小票一张。河南省民权县公证处对上述证据保全过程出具了(2014)民证民字第1694号、第1708号公证书,并证明公证书所附光盘系阿耀功现场摄像,后在公证员监督下制作并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民权浩天公司为本案调查取证支出公证费、取证费用共计6800元。 上述事实有民权浩天公司提供的北京鸟人艺术公司制作发行的专辑《好歌天天唱》、《音像著作权合同》及《合同附件》、河南省民权县公证处(2014)民证民字第1694号、第1708号公证书及其附件、公证费、取证费及其他费用票据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综合全案,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根据。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本案中,原告民权浩天公司提交的包括案涉131首音乐电视作品专辑的《好歌天天唱》署名的著作权人为北京鸟人艺术公司,被告金碧辉煌娱乐公司未提供相反证据,可以认定北京鸟人艺术公司为案涉131首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民权浩天公司依据与北京鸟人艺术公司签订的《音像著作权合同》及《合同附件》取得了案涉131首音乐电视作品河南省地区以卡拉OK形式的经营场所的放映权的维权权利,故民权浩天公司依法享有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案涉131首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的权利。被告金碧辉煌娱乐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的公开场所以卡拉OK的形式放映案涉的131首音乐电视作品,侵犯了北京鸟人艺术公司对其作品的放映权及相应的财产权,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故民权浩天公司要求金碧辉煌娱乐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由于被告金碧辉煌娱乐公司侵害的是权利人的著作财产权,而非人身权,不适用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方式,故民权浩天公司要求金碧辉煌娱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关于本案的赔偿数额问题,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规定,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主要赔偿依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因民权浩天公司未能提供其实际损失及金碧辉煌娱乐公司因侵权所获利益的相关证据,故本院综合金碧辉煌娱乐公司的主观过错、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经营规模、作品的流行时间、市场价值、使用相关作品的付酬标准以及民权浩天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本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酌情确定金碧辉煌娱乐公司赔偿民权浩天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91700元。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六)项、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二款、第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汤阴县金碧辉煌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放映并从KTV曲库中删除《两只蝴蝶》、《你是我的玫瑰花》、《家在东北》、《杯水情歌》、《小眼睛的姑娘》、《如果你嫁给我》、《谁说你长得不是很美》、《忘不了的你》、《因为是你》、《爱走远》、《宝贝》、《蹦蹦吧》、《长发》、《吹眼睛》、《放了》、《飞吧,美丽的蝴蝶》、《给爱人的倾诉》、《给我的挚友-火天》、《啷咯情歌》、《那滋味》、《完美结局》、《遇见你》、《永恒的信念》、《一个人的公园》、《幸福誓言》、《幸福是什么》、《谢谢你祝我生日快乐》、《笑容》、《像我一样飞翔》、《午夜玫瑰》、《无情的背叛》、《我要唱》、《我要抱着你》、《我们的初恋》、《往日时光》、《老了》、《突围》、《守候》、《生日》、《人在世上飘》、《秋雪》、《男人》、《丽丽》、《爱情果》、《圆月亮》、《站着坐着都想你》、《怎么办》、《遇上你是我的缘》、《有了爱就不再孤独》、《纤夫的爱》、《放心宝贝》、《房子》、《当雪花爱上梅花》、《打工十二月》、《Flyaway》、《白狐》、《爱情重点》、《爱情小偷》、《爱情乞丐》、《爱溜溜》、《爱大了受伤了》、《Yesterday》、《龙》、《一天》、《一错再错》、《心醉》、《笑傲江湖》、《想你的时候你是否会想起我》、《相思的债》、《纤夫四季调》、《鸟巢》、《你是我的好朋友》、《妈妈》、《愤怒的情人》、《狼爱上羊》、《混了31年》、《说吧,你说吧》、《追求》、《一间小屋》、《喜洋洋》、《我是一只猫》、《我爱的姑娘你最美》、《微笑的力量》、《陪君醉笑三千场》、《谁是谁的谁》、《谁让我爱上了你》、《傻瓜》、《人一旦变了心》、《让泪化作相思雨》、《千千吻》、《乞爱者》、《其实我很在乎你》、《七仙女》、《别用下辈子安慰我》、《不要对爱说抱歉》、《伤口》、《没有人比你更爱我》、《魔星》、《走过的时候》、《昨夜》、《鱼水情歌》、《世上没有人这样的人》、《落花飞》、《曾经》、《回忆》、《醒来》、《曾经是我最爱的人》、《烟雨楼》、《爱你爱到心里面》、《风华绝代》、《站在灌木丛旁的女人》、《大雁北飞》、《冬天里的白玫瑰》、《最亲爱亲爱的老婆》、《一生一世爱能几回》、《泪洒爱情海》、《一夜之间》、《尊严》、《太爱了》、《你是猫儿我是鱼》、《你知道我对你的好》、《爱情城堡》、《年华》、《其实我很在乎你》、《新兵日记》、《我们终究会牵手旅行》、《我设计一万种方式遇见你》、《1219》、《我们要走遍所有最浪漫的地方》131首音乐电视作品; 二、被告汤阴县金碧辉煌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民权县浩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91700元; 三、驳回原告民权县浩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80元,由原告民权县浩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负担1580元,被告汤阴县金碧辉煌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裴红卫 审判员 李 晓 审判员 智咏梅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