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查明(一),2011年6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作出《关于山东安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岳俊强等5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鲁准字(2011)207号),同意设立山东安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准该公司开业的同时安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债权债务由山东安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2013年10月15日,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收购了山东安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峡山区内赵戈支行的固定资产、信贷资产等资产业务,并于2013年10月18日通过潍坊日报对该收购协议进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