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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徐民一(民)初字第702号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6
摘要:(2013)徐民一(民)初字第702号 原告杨**,男,*年*月*日生,*族,住上海市*室。 委托代理人陈*,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男,*年*月*日生,*族,住上海市*室。 被告刘*,女,*年*月*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室。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诉被告杨*、刘**
(2013)徐民一(民)初字第702号

  原告杨**,男,*年*月*日生,*族,住上海市*室。
  委托代理人陈*,上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男,*年*月*日生,*族,住上海市*室。
  被告刘*,女,*年*月*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室。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诉被告杨*、刘**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原告杨**死亡,没有除被告杨*、刘**外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诉讼。
  申请保全费1,220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杨*、刘**共同负担。
  
  
    
   
  
  
  
  
  
  
  
  

审 判 长 李 敏
代理审判员 章祺辉
代理审判员 何 倩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任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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