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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桂等117人与内蒙古蒙南煤炭有限公司、邬存伟其他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25
摘要:本院认为,除秦桂等117人提交的刘翠乐出具的《说明》未载明日期外,双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证据,均不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本院

本院认为,除秦桂等117人提交的刘翠乐出具的《说明》未载明日期外,双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证据,均不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本院均不予采信。因刘翠乐为本案当事人,其出具的《证明》应作为当事人的陈述。

本院审查查明:

董福厚等188人因与蒙南公司股权确认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另案诉讼。再审中,本案三方当事人均确认本案一审原告秦桂等117人与另案一审原告董福厚等188人不存在重合。

上述事实有秦桂等117人提交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董福厚等188人与蒙南公司股权确认纠纷一案情况说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以及当事人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本案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再审申请人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首先,本案性质上为侵权之诉,应适用诉讼时效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秦桂等117人诉请确认蒙南公司给邬存伟分配10万元股权及分配红利的行为无效并请求蒙南公司及邬存伟连带向秦桂等117人返还该股份及所得红利,而非诉请邬存伟向蒙南公司返还案涉股份及收益,在实质上是秦桂等117人因蒙南公司及邬存伟侵犯股东权益请求损害赔偿产生的纠纷。二审法院将本案定性为侵权之诉,并无不当,本案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相关法律制度。

其次,本案诉讼时效期间应自2009年3月28日蒙南公司召开三届二次股东代表大会时起算。2007年1月4日,蒙南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给邬存伟增配10万元股份,并于2007年1月30日向邬存伟颁发了出资证明书。2009年3月28日,蒙南公司召开三届二次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蒙南公司章程(修正案)》,并向与会股东代表发出和宣读了《关于公司股东及股权核准公告》,该《公告》规定:“本次股东代表大会对公司股东人数及其持有的股权进行完全核准,并对《蒙南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条进行相应修正,现公告如下:……(五)股东花名表附后,予以确认。……”。《公告》所附《蒙南公司资产量化股份花名表》明确记载了包括邬存伟在内的各股东股权份额。参加该次股东代表大会的股东代表系2006年3月30日蒙南公司三届一次股东大会投票选举产生,并经公证。并且,蒙南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董事会可以召集股东代表大会行使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及表决方式。因此,蒙南公司于2009年3月28日召开三届二次股东代表大会并公布《关于公司股东及股权核准公告》以及《蒙南公司资产量化股份花名表》,应视为全体职工出资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邬存伟所持股数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本案诉讼时效自2009年3月28日起算。

再次,秦桂等117人未能证明本案诉讼时效存在中止或者中断的法定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秦桂等117人虽然在二审中提交了多份证据,但均未能证明存在引起本案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法定情形。因董福厚等188人与蒙南公司股权确认纠纷一案一审原告与本案秦桂等117人并无重合,申请人亦未能证明该案与本案的关联性,因此,该案诉讼不能引起本案诉讼时效中断。

综上,秦桂等117人于2012年8月14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原审判决据此驳回秦桂等117人诉讼请求,并无不当。再审申请人秦桂等117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二)、(六)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秦桂等117人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宫邦友

代理审判员  林海权

代理审判员  高燕竹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书 记 员  陆 昱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秦桂等117人名单如下:

秦桂、刘欢小、张贵平、杨乃元、陈润兰、刘福斌、刘欢开、刘斌、任三艮、任占良、杨斌、刘向东、董玉柱、王元外、张先梅、李荣小、刘在生、柴玉珍、刘永前、秦培福、王三乃、任泽峰、刘孝文、刘军、杨彩梅、刘荣峰、刘俊娥、刘培军(身份证号:152723197502251651)、刘朋飞、刘学峰、刘广机、吕俊丽、李文珍、武琴、周建国、秦玉应、贾筛扣、董俊珍、秦荣虎、张永真、刘秀明、张瑞芬、刘培军(身份证号:152723196909l000l7)、周凤英、王彩云、张瑞林、郭喜旺、刘军师、刘二英、刘翠乐、刘巧林、刘翠文、贾留娣、刘换柱、张换治、乔大飞、刘俊青、郭乐、武四小、刘翻英、王长青、刘彩青、贾兵小、杨继兰、刘来开、刘换生(身份证号:152723196001201512)、贾富强、刘先俊、赵乃小、徐混林、刘玉蛇、张永祺、杨秋林、刘金良、任洛易、刘伟、刘文华、秦福虎、杜三柱、梁应后、陈恩义、周欢乐、胡桂文、薛喜英、胡二荣、周三秀、刘凤珍、李混珍、王文全、杨文清、陈忠义、周建光、刘瑞雄、张荣、赵二挨应、刘国华、王混军、田占云、张俊霞、郝永福、刘继文、王丽英、杨根源、刘换生(身份证号:152723196009104215)、郝召弟、贾永胜、贾来兵、张文华、张永胜、刘三憨、董俊珍、吕维堂、魏美霞、李萍、苗挨英、王贵女、刘君文。共计117人名单。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