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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19
摘要:本院经审查认为,美恩超导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

本院经审查认为,美恩超导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裁定的执行。

院 长 王胜俊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