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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人北京海岳通商贸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鄂托克旗宏斌煤矿债权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16
摘要:综上,海岳通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

综上,海岳通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北京海岳通商贸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梁曙明

审判员  张 纯

审判员  肖宝英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