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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力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与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集装箱设备操作管理费纠纷民(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15
摘要:综上,本案一、二审裁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应予以维持。铁力公司再审申请理由缺乏法律依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再审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综上,本案一、二审裁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应予以维持。铁力公司再审申请理由缺乏法律依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再审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深圳市铁力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刘寿杰

审 判 员  郭忠红

代理审判员  余晓汉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李 娜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