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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6
摘要:综上,一审裁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

综上,一审裁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张志弘

代理审判员  宁 晟

代理审判员  李延忱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朱兰利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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