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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申韦机电有限公司与西安庆华复合材料制品厂其他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6
摘要:根据本案现已查明的事实,申韦公司在一审诉讼中提交的《技术服务协议》,与其在二审诉讼中提交的江苏亚邦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宣传册,均公开了915号、199号树脂组合用于abs板、亚克力板壳体的增强工艺。应当指出

根据本案现已查明的事实,申韦公司在一审诉讼中提交的《技术服务协议》,与其在二审诉讼中提交的江苏亚邦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宣传册,均公开了915号、199号树脂组合用于abs板、亚克力板壳体的增强工艺。应当指出,一、二审法院将庆华厂在一审诉讼中主张的商业秘密“abs板、亚克力板壳体的增强工艺”划分为六个步骤,是出于查明技术秘密点的审理需要,并没有割裂技术工艺。对于915号、199号树脂的组合使用是否为公众所知悉,一、二审法院仍是将其置于六个步骤当中,结合该项工艺的目的、功能加以认定。因此,本院认为,一、二审法院关于本案商业秘密不能成立的认定正确,庆华厂该项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

综上,庆华厂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三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西安庆华复合材料制品厂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王 闯

代理审判员 朱 理

代理审判员 何 鹏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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