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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祥贩卖、运输毒品、蔡炳权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2
摘要:核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琼刑一终字第30号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张天祥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蔡炳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

核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琼刑一终字第30号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张天祥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蔡炳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本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军强

代理审判员  刘艾涛

代理审判员  张文文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罗玲丹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