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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诚运物流有限公司与南京通海集装箱航运有限公司货运代理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31
摘要:综上,诚运物流公司的再审申请已经超过法定的申请再审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最高人

综上,诚运物流公司的再审申请已经超过法定的申请再审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江苏诚运物流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任雪峰

代理审判员  成明珠

代理审判员  朱 科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书 记 员  丁 一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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