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旗下栏目: 刑事判例案例 民事判例案例 行政判例案例 知识产权判决书 综合判例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甘肃英来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联营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6
摘要:综上,英来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规定之情形,本案不应再审。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

综上,英来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规定之情形,本案不应再审。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甘肃英来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陈 佳

代理审判员  王朝辉

代理审判员  田朗亮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钱雪娟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