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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与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20
摘要:综上,本院认为,中铁拉萨分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一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

综上,本院认为,中铁拉萨分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一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张 纯

代理审判员  谢爱梅

代理审判员  赵风暴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徐 上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