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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金海力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移讯网达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1
摘要:此外,金海力公司虽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及第五项的规定申请再审,但其并没有提供新的证据用以推翻二审判决,没有指出二审判决认定事实的哪些证据是伪造的或者是未经

此外,金海力公司虽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及第五项的规定申请再审,但其并没有提供新的证据用以推翻二审判决,没有指出二审判决认定事实的哪些证据是伪造的或者是未经质证的,也没有提出过其曾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而未获准许,因此,其依据上述事由申请再审亦不能成立。

综上,金海力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大庆市金海力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