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商法

旗下栏目: 商法

关于民事系列案件的诉讼调解实务浅谈(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刘博晓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01
摘要:系列案件的调解要注重发挥律师的作用。律师在调解中具有法官不具备的优势,比如对当事人个性特点的把握、真实诉求的把握均要早于法官,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感会高于法官等。商品房预售类案件的调解工作通常安排在首

  系列案件的调解要注重发挥律师的作用。律师在调解中具有法官不具备的优势,比如对当事人个性特点的把握、真实诉求的把握均要早于法官,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感会高于法官等。商品房预售类案件的调解工作通常安排在首次庭审后,此时双方的诉辩观点更加清晰、明确,法院可以判断双方的争议焦点和调解难点,方便征求双方的调解意见,以初步形成调解方案。在调解方案形成后,先由律师出面征求当事人调解意愿,可以避免法院直接介入调解。

  系列案件应注重“背靠背”调解法的运用。在处理商品房预售类的系列案件时,应尽量通知当事人本人或者能够转述的当事人近亲属到庭,针对原告一方开展一次“背靠背”的调解工作,此次调解很有可能决定案件的最终走向。在调解人员的安排上,应不局限于案件的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应当选择富有耐心、亲和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发挥资深法官愿意倾听、善于营造调解氛围的优势,为下一阶段的调解工作垫定基础。

  系列案件可以采取以判促调的调解技巧。系列案件是多个相同类型案件的集合,不同案件也可以有不同的结案方式。人民法院所提出的调解方案从诉讼程序和实体处理上看,一般来讲具有“双赢”客观效果,调解方案中的所确定的金额甚至可能与法院拟判决的结果一致。在陷于调解僵局的系列案件中,选择以判促调的方式,针对部分案件(比如前文所述的当事人期望值较高的案件)先行裁判,可以使其他案件的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有更清晰的预判,降低心理预期。在商品房预售类的系列案件中,开发商出于利益驱使,往往会通过上诉拖延给付时间。此时,法院围绕个案的判决结果和诉讼程序的特点,从给付金额和时限着手调解,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刘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