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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建议(2)

摘要:以审判为中心改革诉讼制度,刑事辩护非常重要。我国刑事案件的律师辩护率一般认为只有30%左右,70%左右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律师辩护,这怎么体现和实现司法公正?国际上通行的公正审判的标准中律师辩护是非常

  以审判为中心改革诉讼制度,刑事辩护非常重要。我国刑事案件的律师辩护率一般认为只有30%左右,70%左右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律师辩护,这怎么体现和实现司法公正?国际上通行的公正审判的标准中律师辩护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这里面又包含两项要求,首先有律师辩护本身就体现了程序公正,其次要重视律师的辩护作用,通过律师辩护维护,保障实体公正。

  要解决我国刑事辩护问题,一是充分发挥、保障社会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作用;二是完善和强化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近些年发展较快,但距离现实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就法律援助的经费而言,去年、前年的总额是十六七个亿,全国人均才一块钱多一点,这在世界范围都是比较低的。而且这些经费中直接用于办理案件的费用只占三分之一左右。我在调研中了解到,有的地方的法律援助律师办一起案件只有三四百元或五六百元,这样怎么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把案件办好?以我国现在的财力,再稍微拿出一点钱就可以解决问题。目前,我国审判阶段每年有100万件左右的刑事案件、120万左右的被告人,如果一起案件给律师补贴1000元,总额也不太多,应该能够解决不少问题。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