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举报人必须明白,一旦你选择了举报违法行为并被受理,那么行政机关就取得了处理该案件的主导权,是否撤销案件已经与举报人的意志无关。当然,这种以牟利为主要目的的举报人还存在触犯刑事法律的风险。如果举报人手握被举报者违法的证据,凭此要挟、威胁或者恫吓被举报人,狮子大开口地向后者索要财物,其索求又远高于法律支持的索赔限额,则举报人的行为涉嫌构成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被举报人如果不能忍受举报者的狮子大开口,向公安机关报案,则举报者很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的归民事,行政的归行政。违法行为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破坏公共秩序是限制举报人撤销举报的根本原因,因此法律将决定如何处理被举报案件的权力交由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机关也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决定处理违法案件的各种程序性问题,而与举报人是否表示撤销举报无关。如果违法者主动承认错误并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受害人进行赔偿,那么行政机关也可以酌情决定对违法者从轻、减轻甚至免除行政处罚。但是,行政机关面对此种情形亦不能“法外施恩”,而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作出处罚决定。 |